從外地來長沙出差,入住酒店,劉麗(化名)穿著酒店的一次性拖鞋上洗手間時,滑倒在洗手間內,右手橈骨粉碎性骨折,十級傷殘。酒店拒賠,劉麗將其告上法庭,索賠6.3萬余元。10日,記者從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了解到,因酒店地磚和一次性拖鞋不防滑、洗手間積水沒及時清理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酒店被判擔責四成,賠償1.7萬元。穿酒店一次性拖鞋摔骨折29歲的劉麗是廣西人,2012年7月,劉麗來到長沙參加培訓,住進了高橋附近的一家酒店。第二天早上起床,劉麗穿著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上洗手間洗漱。由于洗手間門口有積水,而腳上的拖鞋又不防滑,劉麗重重地摔在了洗手間里。經鑒定,劉麗右手橈骨粉碎性骨折,達到十級傷殘?!白≡簳r酒店給了9000多元的賠償,但我都摔成殘疾了,這點錢肯定不夠?!眰?,劉麗多次與酒店方協商賠償事宜,但都不歡而散,甚至還發生了糾紛,驚動了派出所介入調解,但雙方還是談不攏。去年3月,劉麗一紙訴訟,將酒店告上了法庭,索賠傷殘賠償金、誤工費等共計6.3萬元。貼了警示標酒店也要擔責“酒店洗手間設計存在缺陷,洗澡后積水不能及時排出,沒有告知客人提供的一次性拖鞋不防滑,沒盡到告知義務?!狈ㄍド?,劉麗要求酒店承擔賠償責任。酒店方的代理律師稱,酒店通過了合法驗收,符合使用標準,沒有設計缺陷,洗手間內還貼著醒目的“小心滑倒”警示標志,已履行了安全保障義務?!耙淮涡酝闲遣剂喜馁|,輕薄不防水,僅用于客人在房間內臨時行走,而非在帶水的洗手間內使用,劉麗沒合理使用拖鞋,沒注意基本安全,受傷也是偶然發生的,與酒店提供的服務沒有因果關系,酒店不應承擔責任?!狈ㄔ赫J為,賓館、商場、車站、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人員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酒店作為經營方,應向消費者提供保障人身、財產安全的服務。法院表示,酒店雖然在洗手間內貼有防滑警示標志,但洗手間門口的地磚、一次性拖鞋都不具有防滑功能,也沒有設置防滑設施,積水也沒有及時清理和提醒,酒店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導致劉麗摔倒受傷。這起事故,劉麗忽視安全是主要原因,酒店服務保障欠缺是次要原因,法院由此判決酒店擔責四成,賠償1.7萬元。提醒打赤腳比穿一次性拖鞋更安全為何一次性拖鞋容易讓人滑倒?1月9日,周南中學物理教師邱瑩表示,酒店一次性拖鞋底部光滑,幾乎沒有褶皺,和地磚接觸摩擦系數小,而水這種介質,更會大大減小摩擦系數,這時人就特別容易摔倒?!霸诰频昀?,打赤腳比穿一次性拖鞋更安全,因為腳底有褶皺,能加大摩擦系數。”邱瑩介紹,在酒店里穿拖鞋,最安全的是防滑拖鞋,其次是普通的塑料拖鞋,然后是赤腳,最不安全的則是一次性拖鞋。連線商場摔跤獲賠2.5萬2009年3月8日,美國人拉里在長沙一商場餐廳用餐,到洗手間方便時,因地面水漬未干,洗手間內沒任何警示提示,拉里在洗手間內摔成粉碎性骨折,達到八級傷殘。事后,拉里以該商場的洗手間存在安全隱患將其告上了法庭,索賠14萬元。法院認為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擔責四成,判賠償2.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