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多萬的玉鐲摔碎 消費者狀告酒樓索賠 法院判酒樓賠償2.8萬元 過生日與朋友在酒樓聚餐,陳珊上洗手間時摔了一跤,人沒事,戴在手上的價值10多萬的玉鐲卻摔碎了。為此,陳珊將酒樓及其所屬的餐飲公司告上了法庭,索賠玉鐲損失、精神賠償共20萬元。 2012年2月,陳珊生日那天,邀請親友到一加盟酒樓聚餐。期間,喝了一些酒。該酒樓晚上10點打烊,到了晚上9點半時,酒樓里只剩下陳珊這桌,服務員已開始打掃衛生。當時,陳珊和親友一起去上洗手間。但沒走幾步,陳珊就摔倒在地。好在,一旁的親友拉了陳珊一把,陳珊人沒大礙,但戴在手上的玉鐲卻被摔成多塊。“都是酒樓打掃衛生,導致地面過于油滑,我才會摔倒?!闭揖茦琴r償玉鐲的損失,還報警協調處理,但未能調解成功。于是,將這家加盟酒樓以及其所屬的餐飲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,要求酒樓賠償玉鐲損失、精神損害賠償共計20萬元,餐飲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 酒樓是個人經營,老板辯稱,當天飲酒過量,醉酒后由親友攙扶著去上洗手間,不慎自己摔傷才導致摔壞玉鐲,應由其自己承擔責任。同時,一方也對陳珊所稱玉鐲價值15萬及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提出質疑,要求法院駁回的訴訟請求。 餐飲公司方面則表示,其與之間是特許經營關系,所開設的酒樓是個體工商戶,與該公司之間不存在合伙、聯營等能夠產生連帶責任的法律關系。即使一方構成侵權,也應該由自行承擔。 喝酒未盡注意安全義務法院判定消費者擔責80% 案件審理期間,法院委托了黃金珠寶檢測中心對陳珊的玉鐲進行檢測評估,經鑒定,該玉鐲市場批發價在5.7萬至6.7萬之間,根據行業規則,零售市值在14萬至16.5萬之間。 法院認為,開設的酒樓消費,提供相應的餐飲和服務,雙方形成餐飲服務合同關系。作為經營者,有義務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。酒樓服務員在顧客尚未離開之前就開始打掃衛生并把地板拖濕,導致地板濕滑,可能致人摔倒。在上洗手間的過程中確實摔倒了,致使玉鐲碎裂。對此,徐存在一定過錯,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。但是,地板被拖濕,并不必然致人摔倒。而在貴重物品的情況下,自身也應盡到注意安全的義務。未盡到注意安全的義務也是其摔倒、手鐲摔碎的原因之一。另外,當時喝了酒,飲酒可導致人的自控力下降以及平衡能力下降。 綜上,法院判定承擔80%的責任,承擔20%的損失,判決其賠償經濟損失2.8萬元(玉鐲價值按14萬元算),駁回其他的訴訟請求。(涉案人物為化名)(記者何慧蓉)(發表人上海世卿防滑防護科技有限公司)